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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3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通告

来源:2exam.com 2013-4-7 13:09:37
为做好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今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2.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政治觉悟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或为西部地区单位推荐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以及为省内高校、中等学校作为师资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初试成绩符合上级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考生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3.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招生学院(系、所)、学校纪委联合确定,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系、所)确定。请有关考生及时与招生学院(系、所)联系,并留心招生学院(系、所)网页。
  4.复试验证与成绩核查。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系、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成绩核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招生学院(系、所)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体检。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盖章,否则,体检无效)。体检时间、地点请有关考生留意我校各招生学院(系、所)通知。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6.相关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80元/生)、体检费(50元/生)等均自行解决。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政审表考生在网上下载后,寄到所在学院)。
  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院联系,领取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1)校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 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专业参加复试。
  2)校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转入:登录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报考我校相关调剂专业,请保持与我校相关招生学院(系、所、室)的联系。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4.保留入学资格。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属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特此通告。
      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南通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513-8501288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研究生处:0513-85012093(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jwjc@ntu.edu.cn。
                                               
                                                   南通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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